这次去云南,当地有很多少数民族,不同的少数民族有自己不同的风俗,例如,打牙仡佬族结婚时要把夫妻双方的门牙打下来,互相交换带在胸前,以示对对方的衷心;摩苏族男女不受婚姻约束,实行走婚的风俗等等。
有一个少数民族(具体是哪个族我实在记不清了),族中的男女可以自由恋爱,但是,这个少数民族有指腹为婚、娃娃亲的风俗,孩子是不能违背父母之间的约定的,所以,他们往往会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生子,终老一生,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在自己身边的却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这个族在每年会有三天,在这三天中,他们是自由的,是没有婚姻限制的,他们可以回到自己喜欢的人的身边,愉快地度过三天,三天后,他们会自觉地回到自己的另一半的身边,回到自己的家庭里,等待着第二年的这三天。据说,曾经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叟,每年的这三天,都会在蝴蝶泉边等待着他心里的那个人,也可能是由于这“三天”,该族的离婚率居然为零!
听到这种风俗,我都有些愕然了,这是对婚姻忠诚的背叛?还是对自己的诚实?在离婚率高居不下的今天,这种即忠于自我又维持婚姻的风俗,居然可以做到离婚率为零?可能这种风俗更多的是无奈,可是婚姻需要责任啊,难道只要人在,就算是负责任了吗?
在现在,有多少“在自己身边的却不是自己最爱的”婚姻,这样幸福吗,不觉得痛苦吗?为什么不能做到,出于对自己的诚实而对婚姻负责,做到“选我所爱,爱我所选”,选择自己所爱的,既然选择了,那么就去爱自己所选的,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也是对自己负责,这样才会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自己也才会有幸福感啊!
那么,如果是你,这三天,在蝴蝶泉边会有要等的人吗?那么,你等的人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