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辉)昨天,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15家旅游单位违背市场游戏规则,遭到“亮剑”行动处罚,共开出罚单70万元。
据省政府副秘书周公卒介绍,自7月6日省政府举行“亮剑”行动启动仪式后,省物价局和海口市、三亚市物价局立即分别牵头组织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声势浩大的的“亮剑”行动。 全省共组织20个检查组,113人参加“亮剑”行动。截至7月21日,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15人次,检查了各类旅行社89家。其中省执法检查组出动386人次,检查旅行社26家;海口市执法检查组出动212人次,检查旅行社38家;三亚市执法检查组出动117人次,检查旅行社25家。全省共依法立案和查处了涉嫌零负团费组接团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的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40家。其中已依法处罚20家,处罚金额共70万元。这次“亮剑”行动效果显著,初步有效遏制旅行社零负团费组接团行为,查处了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目前旅行社零负团费组接团普遍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故意模糊旅游合同、行程表内容以及利用游客信息不对称优势,设置大量自费景点,安排许多不需付费的景点提供游客游览等欺诈经营行为。对这些旅行社违规行为,检查组将依法予以处罚。零负团费典型案例曝光
海南中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7月9日地接一人数为89人北京来琼旅游团队,接团价格为577元/人,共收取总团费51353元,按规定应收56789元,少收了5436元,属于低于成本价接团的零负团费违规经营行为,省物价局已立案处理。
海南省热带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6月7日至10地接上海旅行社30人的旅游团队,总团费18000元,按规定应收21600元,少收了3600元,属于低于成本价接团的零负团费违规经营行为,省物价局已立案处理。
海口中国青年旅行社、海南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虹桥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经省物价局检查发现存在低于成本价格的零负团费违规经营行为,已依法立案处理。
海南航空休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没有履行带团游览足够合同规定景点,多达8个景点没有履行带团游览,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海口市物价局依法责令整改并罚款。
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团队确认书与行程表安排的景区点不一致,景区点未说明自理项目,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省物价局依法处以60000元罚款。
海南铁路旅行社、海南新华旅行社、海口职工国际旅行社在接团中存在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不按规定内容及方式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省物价局分别处以50000元的罚款。
海南东方假期国际旅行社经检查组发现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缴纳职工保险费、工商营业执照过期等违规行为,已由工商、人事劳动等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海南天涯雨林雨博物馆、琼海市万泉河水上人家、海南省兴隆邮电度假村、海南省兴隆星光温泉宾馆等存在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物价部门分别处以40000元罚款。